close

  一負責污水排放員工涉嫌排放有毒物質被公訴
  相關新聞
  本報訊 (記者呂展 通訊員黃彩華)虎門鎮聯新電鍍有限公司原員工蘇某因涉嫌排放有毒物質污染環境,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昨日,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已受理蘇某被指控污染環境罪一案,將擇日排期開審。據悉,這是該院受理的首宗污染環境刑事案件。
  公訴機關指控稱,現年26歲的湖南男子蘇某與譚某(另案處理)原是虎門鎮沙角鳳凰山工業區聯新電鍍有限公司的員工,負責污水排放工作,該公司經營者為林某(另案處理)。2013年9月26日,市環境保護局對聯新電鍍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,發現該公司違反規定私設排污口,存放於廢水處理設施集水池的廢水未經處理,用抽水泵經私設管道抽到另一集水池,再由私設排放口排入下水道。
  經監測,採樣廢水裡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總鉻超283倍、六價鉻超6.18倍、總鉛超1.3倍、總鎳超139倍。
  今年2月8日,公安機關經偵查,在湖南省懷化市安化火車站將蘇某抓獲。起訴書稱,蘇某違反國家規定,排放有毒物質,嚴重污染環境,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(原標題:電鍍公司偷排廢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z19ezoaj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